一、法律事务专业介绍
法律事务专业专业主要为公检法、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机关等部门的一线工作岗位,培养能从事法律服务、司法文秘以及司法行政辅助管理等实际工作,具有“爱众亲仁”道德精神和“博学笃行”专业品质的高素质技能型法律服务专门人才。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公民修养和发展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事务操作技能、能够在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和政法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律助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主干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国际法学、民法原理与实务、行政管理原理与实务、企业管理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产权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速录与速记、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商法原理与实务、司法辩论与口才等。
三、就业前景
就业岗位适用范围为:公、检、法等各级政法机关的执行员、书记员、法警、内勤、办事员;政府各级各类行政执法机关的公务员;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接待员;公司、企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工作、经理助理、办事员、文员等。
远程教育介绍
远程教育:遥距教育(Distance education),又称远距教学、远程教育,是指使用电视及互联网等传播媒体的教学模式,它突破了时空的界线,有别于传统需要往校舍安坐于课室的教学模式。使用这种教学模式的学生,通常是业余进修者。由于不需要到特定地点上课,因此可以随时随地上课。学生亦可以透过电视广播、互联网、辅导专线、课研社、面授(函授)等多种不同管道互助学习。
招生对象对报考条件
1、报考高中(中专)起点专科、本科须具有高中、中专学历或同等学历;
2、报考专科升本科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含职)或以上毕业证书
3、报读本科第二学历,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以上毕业证书
报名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一寸彩照
报名时间、方式
常年组织报名(根据录取时间分春、秋季入学)
报考方式
1、预报名+现场确认
考生可登录预报名系统报名,填写真实报名信息后提交,根据发送至手机的招生中心公室地址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报名
考生也可持相关材料直接到招生中心公室现场报名
学习方式
学生通过互联网为主的多种媒介进行分散式的自主学习(学习时间由学生自行安排);学生通过平台登录个人系统参加课程学习、在线作业自测等。并且按照课程考核方式取得合格成绩获得课程学分。
毕业
在规定时间内修满教学计划且成绩合格并完成规定实践等环节。达到此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询。
相关说明:
招生专业最终以广州继续教育招生中心公室实际招生为准
远程教育常见问题
1.远程教育学历是否被国家承认
答:经教育部批准的各试点高校的远程教育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查询。
2.怎么样取得毕业证毕业证是什么样子的
答:在学习期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并成绩合格,由北京理工大学颁发毕业证。毕业证里标有“网络教育”的字样。
3.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什么学位
答:符合条件的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会计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4.哪些毕业证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
答:经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校或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能够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包括普通高校、部分民办高校、成人高校、自考、夜大、函授、远程教育、电大等。
5.学分的概念什么是学习年限
答:学分是根据课程的学习量和难度折合的一定分值,你每完成一个课程的学习并通过了它的考试你就得到了该门课程的学分。一般每门课程的学分在2-8学分之间。只要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学完应学课程,得到应修的学分,便可获准毕业。这个规定的时间段便是学习年限。
6.如何获得各科考试资格每门课程学生有几次考试机会
答:学生网上选课进入学习阶段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再进行考试网上注册,注册后方可获得考试资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一门课程允许学生选修二次,每选修一次,可参加三次考试;在记载学生成绩时,考试成绩均按实际成绩登录,取实际考试成绩的最高分计入最终成绩。若必修课程选修二次后仍不及格,将不予毕业。
7.全国网络教育公共课程统一考试科目如何确定统考时间如何安排有无考试大纲必须参加统考吗
答:专科起点本科学生需参加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两门科目考试。每年组织3次统考。学生在学习年限内可多次参加考试,每次考试门次由学生自定。各科考试均有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所有统考科目成绩合格是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
专科学历教育的学生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在学期间可免去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
(1) 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
(2) 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可免考“大学英语”:
A.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
B.除英语专业外,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少数民族的界定以《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文件汇编》中的标准为准);
C.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 、
D.除英语专业学生外,在2006年1月1日前,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改革前获得(CET)4级或以上级别证书的考生,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改革后,参加(CET)4级或以上级别考试,成绩达到420分的考生; 注: 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或以上级别证书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考的条件。
显示全部
收起
标签: